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新校区中心区域雕塑制作及安装项目,项目业主为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新校区中心区域雕塑制作及安装项目
2.2 建设地点: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新校区
2.3 工程规模:新校区中心区域雕塑
2.4 招标范围:中心区域图纸范围内的不锈钢雕塑制作及安装
2.5 标段划分:共计一个标段。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具有相应的雕塑制作、施工能力且具有雕塑制作及安装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3.3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
3.4 投标人需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签订且已完工的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类似业绩(不锈钢雕塑)证明1份。(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3.5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签订且已完工的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类似业绩(不锈钢雕塑)证明1份。(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须知:
4.1 报名时间: 2015年9月22日至 2015 年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报名地点: 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二部
4.3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简介;
3)企业营业执照;
4)项目负责人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
5)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签订且已完工的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类似业绩(不锈钢雕塑)证明1份。(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6)项目负责人2012年1月1日以来签订且已完工的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类似业绩(不锈钢雕塑)证明1份。(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7)申请人注册地址、办公地址,项目经理业绩中相应的甲方相关信息(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已完工程的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此项内容须密封提交。
以上资料报名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新校区建设指挥部 http://ww3.huel.edu.cn/C648.shtml》 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 0371-86586835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静 周恒
电 话:0371-68850950 15136268626
地 址: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