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处工作例会制度是贯彻执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及学校有关基建工作的指示精神,部署全处工作任务,沟通协调有关工作的重要组织形式。为进一步发挥工作例会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工作例会参会人员:
基建处全体工作人员
二、工作例会议题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及学校的重要决定和指示,通报重要工作情况,部署学校交办的相关工作。
2.听取各科室工作汇报,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提出需要处领导协调解决的问题。
3.对处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方案。
4.通报处务工作会做出的重要决定。
三、工作例会的召开:
1.工作例会由处长负责主持。
2.综合科专人负责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存档备查。
3.工作例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
四、工作例会检查落实:
1.工作例会会议形成的决议和决定,各有关科室和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执行完毕。
2.由综合科负责检查和督办会议落实情况,并及时将执行情况报告处领导。
3.对工作例会决定的事项完成不力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工作例会决议和决定,必要时可用文件或纪要等形式印发有关部门。
5.对因故缺席的成员,必要时可由科室负责人向其转告本次会议重要事项。
五、会风会纪:
1、参加的组成人全体人员必须按时到会并签到,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与会,应事先向处领导请假。
2、工作例会中涉密事项,要严格保密,违者追究其纪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