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处处务会议是贯彻执行学校有关基建工作的指示精神,讨论和解决重要事项的组织形式。为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处务工作会参会人员:
处长、总工程师、副处长,各科室正、副科长,其他会议议题需列席参加的人员。
二、处务工作会议题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及学校的重要决定和指示,通报重要工作情况,部署学校交办的工作。
2.研究拟定工程建设计划、工程进度、工程管理等工作任务。
3.审议工程变更、签证的相关工作。
4.审议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需要上会解决的问题。
5.审议或审定基建处下发的重要文件、通知等。
6.审定上报主管部门的重要文件。
7.研究确定有关基建管理规章制度。
8.研究加强处内自身建设的有关问题和其他需处务会解决的问题。
三、处务工作会的召开:
1.处务工作会由处长负责主持。
2.处务工作会的议题在会前由主管处长与各科室负责同志充分沟通,形成统一思想认识。
3.处务工作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形成会议决议。
4.综合科专人负责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与会议签到表一并存档备查。
5.处务工作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
四、处务工作会检查落实:
1.处务工作会形成的决议和决定,各有关科室和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执行完毕。
2.由综合科负责检查和督办会议落实情况,并及时将执行情况报告处领导。
3.对处务工作会决定的事项完成不力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处务工作会议决议和决定,必要时可用文件或纪要等形式印发有关部门。
5.对因故缺席的会议成员,会后由综合科向其转告本次会议重要事项议事结果。
五、会风会纪:
1.参加处务工作会的人员必须按时到会并签到,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与会,应事先向处长请假。
2.处务工作会中涉密事项,要严格保密,违者追究其纪律责任。